| 2007年1-11月内地吸收港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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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0 09:23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资司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
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1-11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34419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16.7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7.02%和增长13.66%。
2007年1-11月,香港在内地直接投资14593个企业(项目),实际使用港资金额224.32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55%和28.19% ,占全国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2.40%和36.37%,香港继续保持内地最大外资来源地的地位。
1-11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前十位的省份分别为:广东省59.49亿美元(含深圳市17.72亿美元)、江苏省44.03亿美元、上海市18.24亿美元、浙江省17.35亿美元(含宁波市3.67亿美元)、北京市13.74亿美元、辽宁省13.00亿美元(含大连市3.62亿美元)、福建省10.18亿美元(含厦门市1.47亿美元)、山东省7.93亿美元(含青岛市2.22亿美元)、山西省7.10亿美元、天津市4.37亿美元。
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是港商投资的最主要行业,1-11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分别达到101.60亿美元和67.1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0.69%和增长103.21%,占使用港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5.29%和29.92%。
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62.88万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71.21亿美元。其中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的企业累计28.41万个,实际使用金额累计3021.87亿美元,占全国累计总数比重分别为45.19%和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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