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10月内地吸收港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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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0 09:18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资司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
据商务部统计,2007年1-10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30826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9.95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6.78%和增长11.15%。
2007年1-10月,香港在内地直接投资12948个企业(项目),实际使用港资金额186.55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12%和20.67% ,占全国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2.00%和34.55%,香港继续保持内地最大外资来源地的地位。
1-10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前十位的省份分别为:广东省51.05亿美元(含深圳市15.48亿美元)、江苏省36.50亿美元、上海市15.21亿美元、浙江省14.51亿美元(含宁波市3.24亿美元)、北京市12.04亿美元、辽宁省11.10亿美元(含大连市3.48亿美元)、福建省9.39亿美元(含厦门市1.43亿美元)、山东省6.70亿美元(含青岛市1.54亿美元)、四川省3.39亿美元、湖南省3.01亿美元。
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是港商投资的最主要行业,1-10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分别达到88.77亿美元和56.2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98%和增长105.93%,占使用港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7.59%和30.16%。
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62.52万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394.41亿美元。其中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的企业累计28.25万个,实际使用金额累计2984.10亿美元,占全国累计总数比重分别为45.18%和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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