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5月内地吸收港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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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1 13:08 文章来源:驻港经济部贸易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1-5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11915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27.7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0.95%和增长54.97%。
2008年1-5月,香港在内地直接投资5693个企业(项目),实际使用港资金额188.63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88%和增长102.79% ,占全国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7.78%和44.10%,香港继续保持内地最大外资来源地的地位。
1-5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前十位的省份分别为:江苏省40.16亿美元(连续五个月超过广东)、广东省37.65亿美元(含深圳市6.48亿美元)、辽宁省13.56亿美元(含大连市2.84亿美元)、上海市12.99亿美元、浙江省11.80亿美元(含宁波市2.96亿美元)、福建省10.16亿美元(含厦门市2.91亿美元)、山东省8.71亿美元(含青岛市4.28亿美元)、四川省9.12亿美元、北京市7.83亿美元、天津市7.52亿美元。
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是港商投资的最主要行业,1-5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分别达到73.40亿美元和63.6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5.59%和125.93%,占使用港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91%和33.76%。
截至2008年5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64.42万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057.93亿美元。其中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的企业累计29.15万个,实际使用金额累计3273.96亿美元,占全国累计总数比重分别为45.24%和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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