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4月内地吸收港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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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3 09:47 文章来源:中联办经济部贸易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1-4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9490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50.17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3.15%和增长59.32%。
2008年1-4月,香港在内地直接投资4548个企业(项目),实际使用港资金额151.05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73%和增长113.68% ,占全国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7.92%和43.14%,香港继续保持内地最大外资来源地的地位。
1-4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前十位的省份分别为:江苏省35.96亿美元(连续四个月超过广东)、广东省27.96亿美元(含深圳市4.79亿美元)、辽宁省10.33亿美元(含大连市2.44亿美元)、上海市9.78亿美元、浙江省9.38亿美元(含宁波市2.21亿美元)、福建省8.40亿美元(含厦门市2.09亿美元)、山东省8.05亿美元(含青岛市4.02亿美元)、四川省6.61亿美元、天津市6.28亿美元、重庆市5.62亿美元。
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是港商投资的最主要行业,1-4月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分别达到58.03亿美元和52.6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0.26%和132.66%,占使用港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42%和34.86%。
截至2008年4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64.18万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980.32亿美元。其中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的企业累计29.03万个,实际使用金额累计3236.38亿美元,占全国累计总数比重分别为45.24%和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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