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份内地吸收港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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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01 14:47 文章来源:中联办经济部贸易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1月份全国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2918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2.0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3.41%和增长109.78%。
2008年1月份,香港在内地直接投资1401个企业(项目),实际使用港资金额41.69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86%和140.19% ,占全国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8.01%和37.22%,香港继续保持内地最大外资来源地的地位。
1月份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前十位的省份分别为:江苏省13.39亿美元(超过广东,跃居第一)、广东省6.19亿美元(含深圳市0.60亿美元)、辽宁省3.09亿美元(含大连市0.23亿美元)、浙江省2.77亿美元(含宁波市0.48亿美元)、上海市2.21亿美元、山东省2.18亿美元(含青岛市0.41亿美元)、天津市2.01亿美元、重庆市1.96亿美元、福建省1.95亿美元(含厦门市0.50亿美元)、北京市1.58亿美元。
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是港商投资的最主要行业,1月份实际使用港资金额分别达到16.57亿美元和14.36亿美元,占使用港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9.75%和34.45%。
截至2008年1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63.52万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742.15亿美元。其中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的企业累计28.72万个,实际使用金额累计3127.02亿美元,占全国累计总数比重分别为45.21%和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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