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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化,经贸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截至2006年底,累计港资项目26.9万个,占内地吸收外资项目总数的45%,实际使用港资2797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资总额的41%;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截至2006年底,内地对香港投资累计87.4亿美元;香港也是内地第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2006年达1446亿美元),第二大出口市场(仅次于美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0年1662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日本)。
这种日益密切的经贸合作,不仅促进了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同时也使两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和便利化成为两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需要。2003年,内地和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进一步加大了内地对香港的开放程度。此后,又先后签署了三个补充协议。CEPA是中国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议,是中央在经贸领域支持香港的一项重要措施。从CEPA几年来的实施成效看,它对香港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贸易处业务上受中国国家商务部直接领导,其主要职能是:服务于两地日益密切的贸易和投资关系;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工商界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宣传内地的贸易和投资政策,为港商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为两地贸易和投资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港商解决在内地投资遇到的问题;协助内地企业赴港投资及经港对外投资。
我希望本网站能成为您有效获取内地与香港有关政策法规和经贸信息、增进两地工商界相互了解的窗口,为促进两地经贸合作与交往架起一座桥梁。我真诚地欢迎您对本网站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我谨代表本处全体工作人员对您给予我们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我相信,通过两地政府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两地经贸合作关系将会继续稳步、健康发展。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经济部副部长兼贸易处负责人
王 晖
二〇〇七年四月 |